2021年COVID-19个险特别保障公告
详细的COVID-19特别保障*范围如下:
优惠期限: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签发的新保单。
保障期限:自保单风险开始日期起的90天内。
适用产品:所有新产品和现有产品,一年期个人保险产品和团险产品除外。
等待期:自保单风险开始日期起14天。
保费:无需额外缴纳保险费。
保单范围:优惠期限内签发的保单。
保险利益: 被保险人因感染COVID-19造成死亡,本公司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(因疾病死亡)的60%或6,000美元的死亡保险金(以较低者为准)。
*保险条款:
一、本项COVID-19特别保障的每位被保险人最多给付一次现金津贴,如果被保险人拥有多于一 (1) 份保单,则按保险金额最高的保单给付现金津贴。
二、为了能享受本项COVID-19特别保障,保单必须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是有效的。
三、本项COVID-19特别保障的责任范围仅适用于在保险期间内且在COVID-19特别保障等待期后,由柬埔寨卫生部(MoH)和/或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,证明被保险人在柬埔寨境内因Covid-19死亡。
四、如果被保险人违反政府禁止旅行或参观的柬埔寨特定地区而感染COVID-19,则本项COVID-19特别保障无效。
五、本项COVID-19特别保障不适用于在向本公司提交投保申请之前被诊断出感染COVID-19的被保险人。
六、本项COVID-19特别保障,本公司不向客户签发额外的文件或批单。
七、被保险人的法人代表应在在被保险人因Covid-19死亡后的三十(30)天内通知本公司并提交索赔申请书以及其他索赔相关资料,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卫生部(MoH)/相关部门签发的COVID-19(以适用者为准)阳性检测结果和可证明被保险人因Covid-19而死亡的死亡证明。
八、本公司保留修改本COVID-19特别保障的权利,恕不另行提前通知。